路中拾遺:傷害的方法
看政府宣傳短片,常會看到學壞的子女吸毒偷竊犯罪要父母保釋,然而這不過是最幼稚又最膚淺的博取父母關注的下三濫手段,以自身前途的毀滅去傷害父母的顏面,最終損失最大的,還不是自己。
馮內苦特在《沒有國家的人》裏如此說道:「如果你真的想要傷害你的父母,但又天生當不了同性戀,你至少還有個辦法:投奔藝術。」
這恍如黑色幽默的事實聽來還真悲涼。有甚麼真能讓父母傷到骨子裏去呢?要不子女是同性戀,要不,就拋下一切,懶理父母期望與社會栽培,跑去搞藝術。
要是怕效果不強,那就做一個同性戀的藝術家好了,雙管齊下,包有效。
像香港這個藝術與創意空間如此狹窄又毫無前景的彈丸之地,搞藝術恐怕比搞革命還要走投無路,是故看到每個跑去搞革命的藝術家我都不免然起敬,為他們擔憂再三。接下來還能到哪裏去呢?埋葬掉的青春與心血,就這樣,連掉進海裏咚一聲都聽不見。
要是沒有藝術天分也不妨,跑去當明星就可以了。反正門檻低,消耗品循環周期又快,一旦進了娛樂圈,整天給狗周刊追訪偷拍,即使跟家人朋友逛街吃飯都被扭曲亂寫,就算將來脫離圈子仍然無法擺脫動輒得咎的惡意目光與擠兌……
這,才是讓身邊人受到傷害的最長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