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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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為定:又施又受

中國文學家巴金說:「生命的意義在於付出,在於給與,而不是在於接受,也不是在於爭取。」*

看到一些社會新聞或聽說一些真人真事,知道有些人永遠是扮演「供應者」的角色,例如說一個單親媽媽,養自己和養孩子,但孩子大了,她仍然只能自己養自己。另一邊廂,在富裕的半山區,年薪過千萬的打工皇帝養活正室與正室的子女,也養了情婦和女朋友,一大群人成了一個男人的受養者,無憂無慮。

供養者永遠是供養者,受養者永遠是受養者,角色如能掉換一下,會不會公平一點?

李敏一言:「施比受更有福」是一句安慰人的說話,為甚麼不可以既有施的時候,也有受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