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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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談日本:獵鹿者

一名姓稻垣的日本人在奈良以弩箭射傷鹿而遭起訴,但他不是被控虐畜,而是涉嫌違反了文化財產保護法。

在日本獵殺鹿不一定構成犯法,在北海道以及其他鄉下地方,農民會以陷阱或獵槍去獵鹿,鹿會吃掉農作物長出來的新芽,可說是害獸。日本的鄉下地區亦有人為了吃鹿肉而獵鹿,不單鹿角和鹿尾羓有藥療,據說連鹿肉也很補身。儘管野鹿可以獵殺,但奈良的鹿絕對碰不得。上述疑犯在位於奈良公園的春日大社內所傷害的不是普通的鹿,而是神鹿。

距今千多年的奈良時代已將春日大社內飼養的鹿定為神的使者,直至江戶時代,殺害神鹿是可判死刑的重罪。日本人將鹿神化,源於其歷史。距今萬多年前的繩文時代,日本人以狩獵維生,鹿是主要獵物,鹿肉用來吃,鹿皮用來製衣,鹿的筋骨可製造工具,他們相信上天透過鹿這種動物賜予他們生活物資。現時鹿已成為了象徵奈良的動物,由玉木宏主演,改編自小說的日劇《鹿男》就是以奈良為背景。

今次事件的疑犯本來經營拉麵店,獵鹿不是為了製作鹿肉麵,純粹是手頭拮据,因聽聞鹿肉有藥膳價值,打算捕獵後賣出好價錢。據說他煮的麵味道不佳,而且服務態度差劣,難怪要淪為「獵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