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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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物語:言而有信

自小聽爸爸教導講得出做得到,答應了別人的事一定要完成,做不到就不要答應。

我不明白做人為甚麼要那麼認真,為免違背父親的教導,我盡量言而有信。不過,我很少許下承諾,也不要求別人答應我任何事,做人不必太多壓力的。

由於停了寫書兩年多,有間相熟的出版社主編不斷游說我寫,談版稅已沒有意思,她就說讀者都期待我的新作,希望我繼續為讀者動筆。

春節食飯,主編又問我想寫甚麼,我隨口答想寫個女孩學習跳舞的故事,她當然大加鼓勵,然後問我可否在今年書展出版,我答盡量啦!

最近收到主編電話,幾乎像接聽午夜凶鈴似的想一手擲開電話。也許主編聽得出我的驚慌失措,連忙說她不是催促交稿,只是閒聊,書展年年有,無論我甚麼時候寫好,出版社都會出版的。

我不應用於心有愧四字,但我手腳慢,實際是一個字都未寫,實在有點過意不去,聽到主編電話都手震。明明沒有虧欠,我都像做了虧心事似的,可見我沒有條件做壞人。

曾經以為人人重視承諾,後來才知很少人一諾千金。我覺得在各種美好品格之中,守信已是最易做的,只要不隨便許諾就是。我會順道教學生言而有信,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別奢望得到他人信任。

關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