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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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中拾遺:深度

描寫人物有一不成文的重要潛規則,就是要着力表現人物的深度。深度何來?簡單來說,表裏不一,即成深度,而且頗有效果,萬試萬靈。

表裏不一的意思,是人物表面所說的,跟實際所做的有矛盾、有誤差;又或者講的是一套,內心想的是另一套。因為表裏不一,口是心非,所以更接近我們現實所接觸的人,因此大家就認為這種表現人物的手法,比起那些不斷自言自語、把想的全部說出來的角色有層次多了。

這種以內心獨白或模擬內心思維以顯現人物深度的寫法,其實是寫實主義之後,甚至是現代小說興起後的產物,並非由來有之的東西。假如我們讀古典一點的經典,像荷馬的史詩,則完全相反,裏面的英雄全是表裏一致的人,沒有內心世界,想甚麼就一股腦兒說說說,胸無一點塵。歌德的作品亦如是,即使是自己的隱秘,還是會毫無保留地對陌生人娓娓道來。

這也是為甚麼被現代小說與電影洗禮熏陶的我們無法進入那些古典經典的世界,覺得它好像很膚淺,每個人都隨便掏心剮肺,完全不覺得它何以經典何以偉大的根本原因。

表裏一致的是全人,卻不是現實世界裏能夠存在的人。這種人或許沒有深度,卻立體,因為他的思想清晰豐富;而表裏不一的有深度,卻未必立體。

最近有聲音說我們應該放棄深度,回歸立體的寫作方式去。

我們寫作,是為了更貼近現實,寫出自相矛盾的人的特質,還是為了探究「沒有深度卻立體的完人」在現實存在的可能性?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