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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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物語:時薪$20的生活

特區政府高官年薪過$400萬的大有人在,不計各種福利和退休金,不計混淆會計帳目的雙重支薪,單以$400萬來說,這班人到底為香港做過甚麼呢?

如果立法將最低工資時薪定為$20,以每周工作44小時為例,年終無休,做足52個星期,年薪可得$20×44×52=$45,760,沒有津貼和保險,手停口停,試問同在香港生活,高官憑甚麼多領一百倍薪酬呢?政府高官大可跳出來反駁我,特首隨便找個年薪過百萬的公僕,將世上制定了最低工資的國家資料列出來,看清楚各地最低工資時薪跟公僕最高時薪相距多遠。高官不是用來製造社會糾紛,他們應該全球性公開相關數據,看看奧巴馬跟紐約掃街阿哥的時薪相距多少?

要是我的時薪只有$20,根本不能正常生活。每個月最少用$2,000租屋和繳付水電煤等必要開支。每日只能用$60,就算衫褲鞋襪全是檢破爛得來的,都不夠用。人窮自然住得遠,來回車費起碼$20,公司遠一點要$30。快餐店早餐起碼$17,食不起,買麵包當早餐和午餐起碼$15,晚餐去街市買收檔的下價菜起碼$15。這樣食三餐肯定營養不良,但誰理會窮鬼有沒有營養呢?為了賺時薪$20,我絕對不敢病,別說要花錢輪街症,病了少賺幾粒鐘錢都分分鐘餓死,而我是死不起的,陰宅炒得那麼貴,點敢死呢?

關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