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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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中拾遺:我認識誰誰誰

總是有些人,喜歡把名人的名字親暱地掛在口邊。有粉絲跟我說,校內教授常在堂上有意無意跟學生提起,其實我認識也斯,啊,那天我跟金庸見過面,又或者那個如今竄紅的作家以往其實是我的同學,說完總是停頓兩秒,環視全場,看看有誰會綻出羨慕興奮的眼神,那麼,臉上貼了金的他就能提高聲調,侃侃而談。

套用如今這代孩子的說法,就是「希望別人覺得你勁」。然而這是多麼可悲而可笑的方法呢,就算得逞,這光環也不屬於你,而是屬於那個被你消費的人的。這種消費可以恒久嗎?「一味靠黐」的人生究竟有甚麼值得驕矜與沾沾自喜?

如果你本身已經是一個說出來會讓人眼前一亮的名字,你根本不必做出這種攀龍附鳳的沾光行為。只有不夠吸引力的人,才會虛妄地相信如果你把自己的名字和某名人經常扯在一起,漸漸也就能夠成為另一個地位相等的名人。多得質量崩盤的網絡和媒體氾濫,令這些人得到一時的甜頭,導致這種行為獲得大量注視與備受肯定的錯覺,人人唸唸有詞,就連Facebook add了個不知是不是本尊的吳尊,也足以向人炫耀七日七夜。

因為在大學裏做Tutor而「認識」某名教授或作家,情況等同你在TVB Canteen或者化妝間上班而說自己認識佘詩曼林峯一樣。有甚麼值得你野人獻曝?如果佘詩曼林峯四處跟人說他們認識TVB Canteen或者化妝間上班的你,你才叫做「勁」吧。

我們何曾聽過劉德華會四處跟人家說他在外國跟積尼高遜見過面?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