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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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7」營養標籤

為了保障大眾市民,香港立法會在2008年5月通過並修訂關於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的條例。新規例將於2010年7月1日生效。所有預先包裝的食物,必須於其營養標籤上提供「1加7」營養資料,即能量及其7種核心營養素,包括蛋白質、碳水化合物、總脂肪、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鈉和糖的含量。消費者在購買食物前可多參考營養標籤,從而作出明智的選擇。

除非大家知道個人的需要是甚麼,不然,這些資料對大家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各人因年齡、性別、體重及活動量不同因素而決定每天所需的熱能,這裏提議的計算法只作參考,若果一個正常人每天需要攝取的熱能是1,500至2,000卡路里,其營養成分的分配應該是:碳水化合物佔總熱能的55%或以上,蛋白質則佔總熱能的10%至15%,脂肪的攝取量應該是總熱量的30%,膽固醇攝取量應以300毫克為限,鈉的攝取量是2,000毫克或5克鹽。另外膳食纖維應該不少於25克。

反式脂肪少於0.3克

消費者還要注意標籤上的營養值是以100作單位,如果食物的含量或多或少於100也需另行計算,以作評估。

引入營養標籤的其中一個目的是鼓勵食品製造商提供有利公眾健康的食物,亦希望滿足市民的知情權,並規管有誤導或欺詐成分的營養標籤,例如香港法例規定每100克食物只能含有0.3克的反式脂肪。在這方面,香港是有明確的指示,而國際上還沒有劃一的標準。另外一項需要注意的是產品的保鮮期,消費者切不要花錢買過期的食物。

洪昭儀

資歷:畢業於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營養

學系:曾在美國任職多年註冊營養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