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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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中拾遺:寫作的動機

曾寫下《1984》的英國著名小說家George Orwell在自白書《我為何寫作》裏提到寫作的動機。他認為任何人都受這四大動機影響,分別不過是哪個佔較重分量而已。

奧威爾認為,寫作的動機,包括政治性目的、熱衷於美好事物,以及基於歷史使命,然而說到最重要的動機,卻是完全的自我中心。

很多人寫作,歸根究柢,不過是希望自己看來比別人聰明、有智慧,甚至是想成為話題人物,想名垂千古,或者讓以往小覷你的人對你刮目相看。若說沒有這種念頭的人,其實是騙人的。

事實上,即使是成了政治家、科學家、藝術家和商人,多少都抱有這種觀念,才能讓人發憤忘食,全心投入,因此,作為一個創作人,自我中心、自以為是並不是壞事,甚至,還是一種必要的條件與特質。

也許奧威爾的說法是對的。我們寫作,即使宣稱自己動機多麼純良,甚至自覺有點點偉大,你最初下筆的動機,其實都是為了自己。

所有作家都是主觀而自我的,分別不過是優秀的作家不會避諱自己的主觀與自我,而劣等的作家,卻處處裝出一副毫無私心、我為人人的聖潔模樣—話雖如此,為甚麼有些人主觀得來能夠切中人心,讓無數人共鳴,有些人主觀得來卻沒有人認同,甚至被認為故作曲辭,這就是經歷與功力的問題了。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