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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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中拾遺:Double Life

據說,最初為甚麼有人喜歡寫作、喜歡故事,是因為故事讓我們暫時脫離自己的身份,超越時空性別,代入共鳴,因此,會閱讀、會寫作的我們,的確,是比別人多活幾輩子。

然而,這種獨特性,卻給媒體和網絡取代了。幻想空間有甚麼可貴?給我即時刺激就好。毋須緩慢的閱讀與想像,扭開電視機,大把超脫現實的劇集,由古代武士公主到外國法醫官、驅魔人、年輕上巿公司主席,類型與角色五花八門,隨你代入,網絡世界更直接,換個名字,開個新帳戶,又是另一個人了,平日在現實裏窩囊平凡不打緊,網絡世界,能任你無限自我膨脹,如此方便,幹嗎還需要文字?

在網上跟一位同樣喜歡寫作的朋友閒聊。對方說,我覺得寫作很好,因為身為香港人,日做夜做,日玩夜玩,本來已經比生活相對簡單的外國人活多一輩子,做多一輩子的工作,而寫作,又好像加添了幾重人生。

我聽了卻說,也許因為這樣,很多香港人才不寫。對方問為甚麼?我說,因為,自己那一重人生都應付不了,還如何再有氣力開拓新的人生?

說到「開拓」這麼具開創性的字眼,香港人是無法應付的,我們只會選取最就手、最方便的來讓自己鬆弛,暫時脫離自己的角色身份,所以,那麼廉價又那麼失實的電視劇,才那麼受歡迎,因為不必用腦,暫時投入一下,吵吵鬧鬧,按個掣,就立即抽離了,丁點不捨難受都沒有。

這裏的另外幾重人生,其實都千人一面。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