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宇的新歌《I will be loving you》其中一句歌詞:「知道不等於我願做」,咀嚼一下,原來頗堪細味。
很多事情,知道不等於我願意做,譬如說我們明知道在女生眼中,好男友應該管接管送,天天準時主動報到,不跟任何異性單獨見面逛街,對舊情人要絕要狠,連大時大節一個短訊祝賀都不該有,甚至連看AV自我滿足娛樂都應該禁絕,因為這樣,才能令你的另一半完全安心愉快,可是知道不等於我願做呀,上述條件完全做足,不就違反了男人大部分的天性嗎?那這樣的人生,還有甚麼意義可言?單方面的愉快,要另一方完全扭曲忍受,這樣的愛情,真的能讓關係長久平等嗎?這樣的事情,又該不該做?
女人都知道男人天生花心,女人都知道最聰明、最高境界的做法,是隻眼開隻眼閉,是讓你出去玩但讓你離不開,女人都知道底線是只要男人仍然肯騙你、仍然肯回來吃飯,就已經是一種功德與難得—可是知道不等於我願做呀,一旦這樣做了,以後還有碇企?連最後一步都做了,以後還有甚麼可做?
明知故犯是人的天性,也是大部分人在愛情裏的死症。可是,明知該做而不做,卻是更大部分人愛情屢戰屢敗的致命因由。明知男人都愛溫柔嬌嗲的女友,可自己就是偏偏死不肯對男友溫柔嬌嗲,永遠惡死倔強,眼見一個又一個男人被更懂得扮嘢、更作狀發姣的女生騙倒,可仍然偏執不肯改,知道不等於我願做,就自我催眠說我不能做、不懂做,做不來,結果,一次又一次,被自己的偏執所累,每次失敗,都是敗給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