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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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物語:假冒簽名

我至今記得父母的簽名,因為小學時簽得多。我「代簽」的當然不是重要文件,不犯法的,老師和父母從來不知道,起碼不曾為此事教訓我。

我假冒簽名的天分不高,有個中學同學的能力教我大開眼界,她原是左撇子,後來練到左右手都可以寫字和拿筷子,可以模仿同學的字迹。

她可以臨摹任何一個同學的簽名,我見到同學模仿我的簽名,認不出並非我簽的。她更可以左右手一起簽名,可惜這技能在街邊擺檔無法賺錢,也沒有行業需求這樣的人才,要不然,她早應發達了,那是特別的天賦才能。

有人爛賭成性,偷了其父的存摺到銀行提款,每次提款不多,不用出示身份證,偽冒其父簽名多次,從來沒有銀行職員懷疑簽名是假的,他慢慢將存款提光了。

他的父母知道後,非常傷心,在報警與否之間掙扎良久,其父認為「養不教,父之過」,沒有大義滅親報警拘捕他。

賭徒沒有悔改,假冒簽名偷走父親存款只是惡行之一,為了賭本,他還做了不少傷害家人的事。最終全家人跟他斷絕關係,老死不相往來。

我去銀行提款或轉帳五位數字時,總要出示身份證,可見銀行管理層都知道簽名並不可靠,要職員核對提款人身份。這是對的,我覺得假冒簽名實在太容易了。

關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