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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中拾遺:很大的安全感

名人在自己開設的夜店醉後攬女,成為娛樂頭條,其妻出來接受訪問,力陳不是,彩頭畀盡,面亦畀足,她在雜誌專訪裏說:「丈夫要為這件事付出應有的代價,經過這件事,我在心裏亦留下了陰影,所以他要給我更大的安全感。」言下之意,是需要丈夫以龐大的物質作賠償,來讓她消氣、讓她安心。

也許很多女人聽到名媛這一番話,都深表認同,不跟你離婚,分你一半身家已經算便宜你了,死罪可免,活罪難饒,不斬你一頸血,至少也要留下一臂一腿,好讓你畢生難忘,不敢再犯吧。聽說在有錢人的世界裏,這就是他們之間的潛規則,不是不准你玩,只是一旦曝光了,就得交交戲,就得接受停賽處分或者懲罰。賠車、賠樓、賠珠寶是非常常見的處分方法,只要你肯接受這懲罰方式,守行為一段日子,大家關係就能維持下去,畢竟都是有頭有面的人,圈子也得繼續混下去,分開了對大家都未必是好事,這是雙方都心知肚明的。

對男人來說,聽到女人口口聲聲說需要以物質作「很大的安全感」賠償,不是不驚心動魄的。如果今次要賠車,下次豈不是要賠樓?如果車樓都賠過,那下次你要甚麼才心足?全副身家,抑或我條命?

男人不會因為妻子或者女朋友偷食而要求她賠以物質讓他的安全感得到補償。男人對另一半的安全感,從來都跟物質無關。可是,女人卻是掌管男人的財政愈多,安全感就愈多的生物,男和女的永恒分歧,也就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