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市場機制遭濫用的時候,收緊監管規則堵塞漏洞,毫無疑問是當務之急。近一年來,上市公司賣殼成風,更經常見到一些創業板新股在上市後,股價急升暴挫,市場更戲稱為「啤殼工場」。監管機構慣於瞻前顧後,一方面不想管得過嚴,以免一竹篙打一船人,另一方面市場批評聲音日增,不能再對股份異動視若無睹。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昨日重申,將全面檢討上市規則加強對企業借殼上市之監管。由於企業借殼上市涉及上市公司的基本業務發生重大變化,問題相當複雜,因而認為企業借殼上市的程序,應該與首次上市一樣。

股市的功能,就是要讓企業通過上市集資壯大業務,而小股東則可分享發展成果。不過,做生意總有高低起伏,股價持續不振,成交低迷,主要股東也可能有意興闌珊的一天,把上市公司賣盤,本來也算是一條出路,既可讓原有股東套現離場,又可透過新老闆注入資產重新經營。

然而,針無兩頭利。市場每當有賣殼消息傳出,春江鴨聞風而動,必定掀起炒風,股價舞高弄低見怪不怪。雖然散戶亦深知箇中風險,但眼見股價高升,很多時候只顧向錢看。在滬港通開車後,內地暴炒文化南下,更令這股瘋潮變本加厲。

事實上,早有市場人士指出,一些細公司在創業板上市,集資額通常很細,若純粹從集資角度來看,其他融資渠道亦可做到,難怪會惹人質疑是否為了賣殼而上市。更讓市場關注的是,新股以全配售方式上市,造成股份高度集中,往往甫上市即炒高十多倍,但又迅即急插逾九成。

雖然現時上市規則中,已有反收購行為等條款,約束賣殼活動,但明顯不足夠,需要加招堵塞漏洞。近期,監管當局以「現金公司」不宜上市為由,叫停一些殼股交易後,當局再出招規管,明言上市公司在賣殼前「瘦身」,配發其大部分業務,若出售資產屬「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項」,會被視為等同將有關資產撤回上市,須事先獲得獨立股東批准,變相增加賣殼的難度。

然而,無論監管如何補漏,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事前依足條例,亦須放行。業界對此不斷獻計,如創業板公司三年內不准賣殼,亦可考慮要求新股上市時作部分公開發售,減低「圍飛」機會。還有,可相應提高上市門檻及收費,以增加啤殼成本。

借殼問題或許如財金官員所言相當複雜,監管既要保障投資者,又要避免矯枉過正。但歸根究柢,只有與時並進、不斷聽取市場聲音,才能對症下藥,維護市場聲譽。而且,這並非一次檢討或改例便可,必須常抱着持久作戰的心態,來確保市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