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加強監管上市公司核數師諮詢文件,建議擴大財匯局權力,成為獨立的核數師監察機構,負責查核、調查及紀律處分上市公司核數師,並建議將核數師的罰款上限由現時50萬元大幅增至1,000萬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何宗基(左)表示,有適當制衡措施平衡財匯局的權力。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何宗基表示,改革建議只會涉及有上市公司客戶的核數師而非整個會計界。現時大約有50家會計師行為約1,550個上市實體審計財務報表。

經費倡「用者自付」

對於建議將罰款上限大增至1,000萬元,何宗基指出,考慮過業界的意見,建議財匯局須就其罰款的權力發出指引,須考慮多個因素,包括受規管人士的公司規模,而罰款額也不應可能令受規管人士財困拮据。

此外,為免將來財匯局集調查與紀律處分權力一身,何宗基表示,財匯局的調查人員不會參與紀律處分程序,也會設立獨立的上訴機制以作平衡。

至於財匯局職能增加後的財政安排,政府建議採用「用者自付」原則,會由上市公司、證券交易及上市公司核數師三方按同等份額徵收。何宗基指,投資者徵費方面,收費將遠低於現時證監會徵費的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