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報道,多家金融機構遭客戶代表入稟法院,指控操控信用卡收費,每年超出合理收費涉五百四十億美元,有違反反壟斷法之嫌。這是繼外資金融機構幾宗涉及操控的官司之後,又一宗相關官司,是否要像之前官司結局那樣,把已吃下的不合理利潤反吐出來是後話,有待官司進展揭示,至少捲入的金融機構不免要有所應對。金融危機對銀行貪婪的「秋後算帳」一單接一單,外資銀行看來至今仍無寧日。

現今銀行信用卡收費被送上法庭,若被裁定為實,無疑影響深遠,因為信用卡收費是重要財路。所謂重要,是許多國際大銀行以之作為主要業務及主要利潤來源,如有的銀行信用卡業務收益,佔其利潤總額三分之一,個別專營卡業務的銀行,利潤更佔其公司全部利潤的七成。除了賺錢的重要性,信用卡業務又諸多有利,包括建立穩定客戶群的工具、藉分層作差異化個人服務吸收高端客,以及建立品牌提高銀行知名度等。

如果出現不合理高收費真有其事,便是銀行在長期的運行中不斷「創新」增收,以利潤最大化為目的而搞出來的「成果」。同時,長期以來監管機構疏忽監管,以致變相縱容,與那些搞出事的、「遲啲殺死你」之類理財產品,是異曲同工的後果。當然,現時客戶向銀行發動清算,問題暴露出來,最終也是銀行的責任,官司落不到監管者頭上。但客戶的訴訟追溯到二○○○年,為時長達十三年多,監管者的疏懶難說不驚人。

同樣地,歷時十多年才翻舊帳,客戶也難脫對自身權益疏懶指摘。海外國家民眾要比中國人更慣於信用卡消費,成為他們主要的支出渠道,對不合理的高收費,無形容忍十多年,也是很驚人的。但是在民眾與監管者之間,民眾作為個體與銀行講數,無疑是蒼白無力的,反而監管者作為保護者,最是應該挺身糾正銀行不合理收費。最終客戶訴諸集體訴訟,也是對監管者不作為的無聲控訴。

在○九年五月金融危機期間,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一項法例,是規範信用卡公平的。在收費部分的更改包括,不能因超過信用額度而收取透支費(除非客戶另有簽署),以及不能因客戶付款方式不同徵收額外費用。沒有改變的是,仍能徵收年費、帳戶閒置費及其他費用,而這些費用可能被提高。這些輕描淡寫的改革就保障民眾而言,顯然是不徹底的。由於法例規範給銀行留下了很大游刃空間,現在的官司是否涉及法例的「灰色地帶」尚未可知。

在美國,平均每個家庭擁有九張信用卡,正如前面所述,信用卡是民眾消費支出主要渠道,監管者保障消費權益責無旁貸,對信用卡尤其不可掉以輕心。況且,在經濟復甦角度,要維繫消費者信心及催谷消費,就有必要抑制銀行對信用卡胡亂收費,以免對消費者造成信心打擊。當前這個訴訟曝光後,勢必重新喚起對信用卡收費的關注,也勢必促使監管者唸起規管銀行的緊箍咒,銀行或再添一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