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經紀關注證監會有關「合適性測試規定建議」加重業界負擔。證監會中介團體監察及發牌部高級總監浦偉光強調,除非涉及對客戶作出投資建議,券商才需要進行合適性測試,呼籲業界不需要過分憂慮,但立法會議員張華峰卻擔心,經紀若向客戶提供市場資訊時,隨時承受額外法律風險。

證監會中介團體監察及發牌部執行董事施哲宏補充,在合適測試的設計上,會保持一定的寬鬆,避免對中介人構成壓力,證監會亦不會強行實施。

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永遠榮譽會長王國安表示,新建議等同「一刀切」,因為將銷售上市產品為主的券商,與銷售場外產品的金融機構作出相同的監管。

風險增加 成本上升

證券學會會長李細燕同意將會令到券商的法律風險增加,成本上升,並建議經紀行若銷售上市產品,不用進行合適測試,惟銷售衍生產品時,同意證監會可加強保障。

證券商協會主席朱李月華表示,合適的定義相當模糊,證監會應就相關定義作出更加清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