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免補價起樓可研究

特區政府在找尋一切可行的方法及途徑,去增加可供發展的土地及房屋供應,作為穩定本港房地產市場的長遠策略。在過程當中,當年政府曾廣泛使用「移山填海」的方法,但面對社會近年關注環保及保育、兼有社運政治化等,這些都不容易進行。已想到的比如改劃GIC為住宅用地及活化工廈等,可以用的都見到已付諸實行,但似乎仍欠大的突破,要有突破,一定要跳出現有框框,才能想出新法子。

有地產商提議政府允許在農地上免補地價,興建300方呎售價約100萬元的單位。雖然有猜疑者以「牽涉利益」、「郊野公園邊陲農地作緩衝,不宜開發興建住宅」來批評,但筆者認同這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可行方案,只需在符合某些特定條件下,便值得深化落實執行。

分配參照公屋居屋

首先,被選作這類項目的農地必須是生態價值較低,而農耕活動已荒廢的土地,假如確立這一項新政策可行,可由規劃署啟動改劃用途。取得城規批准後,向地政總署申請修改地租租約。目前農地改作私人住宅用途而免補地價沒有先例,如要破例,必定是有政策上特殊批准。

假如政策上允許免補地價做住宅,即是以公帑補貼住宅業主,誰人有資格買這些樓?這些資格怎樣評定?單位售價怎定?假如認購者眾,怎樣決定賣給誰?是否抽籤?怎樣抽?誰來主持及執行?

其實問題的答案是,免補地價的這些住宅單位,是類似目前公屋,分別只在於公屋由政府興建,而新方案的住宅由私人發展商興建,但建成後交由政府處理,或由房委或房協去統籌。

至於上述免補地價住宅,應規定由低收入家庭和單身人士購買,由於免補地價,理應至少十年內不准轉售,以避免炒賣。另一可能是直接指定為新居屋,乾脆按照既定的居屋政策去處理銷售、定價及管理等。

香港專業人士協會副主席及註冊專業測量師(產業測量)陳東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