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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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銀內地業務限制放寬

本港與內地昨日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七》(以下簡稱《協議七》),進一步放寬本港銀行業在內地開設分行和進行人民幣業務的限制,並宣布適時在內地推出港股組合ETF,增加內地投資本港的渠道。

《協議七》涵蓋19個領域,共35項市場開放和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服務領域亦從原有的12個增至14個,協議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國家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表示,《協議七》內容擴大了雙方的合作空間,並促進內地服務業水平的提高。

可為小企業提供融資

《協議七》進一步放寬本港銀行在內地發展業務的限制。本港銀行在內地申請設立外商獨資銀行或外國銀行分行,事前需在內地設立代表處,但年期由兩年減至一年。在申請人民幣業務方面,本港銀行需在內地支行開業兩年以上,但申請前錄得盈利期由兩年減至一年。據悉,目前已有4家本港銀行在廣東省設立了6間支行。本港銀行亦可在內地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為內地小型企業進行融資,擴寬本港銀行在內地的客戶基礎。

銀行公會主席洪丕正對於新CEPA補充協議表示歡迎,認為補充協議可令香港銀行相對外資行更具優勢,因為能夠更快更易在內地經營業務。至於允許本港銀行在內地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他認為是雙贏的舉措。

推港股ETF無時間表

《協議七》重申,容許內地期貨公司在港設立的子公司依法開展業務。截至今年三月底,已有6家內地期貨公司在本港設立子公司。雙方會深化金融產品開發合作,適時在內地推出港股組合ETF(交易所買賣基金)。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港股ETF涉及跨境問題,需深入研究,暫時仍未有確實的時間表。

政府同時公布CEPA開放服務貿易及「個人遊」計劃對本港經濟影響的評估結果。「個人遊」計劃現時已推展至49個內地城市,而截至今年三月底,在該計劃下訪港的內地遊客超過4,900萬人次。○四至○九年共為本港帶來累計848億元額外消費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