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隨着歐債危機升級,對歐元區成員國來說,退出歐元區不再是天方夜譚的事,現時不論是成員國政府本身,以至法律顧問和經濟師,討論焦點已非可會有成員國退出,而是哪個國家有意退出,以及研究如何解決退出時面對的金融和法律障礙。
有熟悉歐洲的律師指出,退出歐元區固然會引起手持歐元債券投資者發動無日無之的訴訟,但倘有成員國執意退出,這些法律上的煩擾也不是無法克服的。
論經濟弱勢,希臘和葡萄牙在可能退出歐元區名單上自然「名列前茅」。身兼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顧問的雅典大學教授楚卡拉斯指出,希臘政府不惜一切代價避免退出歐元區,因歐元區成員國這身份,讓希臘被視為歐洲核心部分。惟棄用歐元對希臘亦有好處,倘重新使用原來貨幣德拉克馬,可任由貨幣貶值,並促進出口。
德國亦可能退出歐元區,該國在歐盟7,500億歐元的巨額拯救計劃佔去一大部分,已激起納稅人極度不滿。
緩慢退出 發行新幣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格曼提出兩個退出歐元區方案,一是毫無通知下突然退出歐元區,惟定必觸發銀行擠提潮,繼而拖垮經濟;二是緩慢退出,在正式棄用歐元前深入研究對新貨幣使用的監控,並可能在新貨幣電子應用期間,花數月印製紙幣和鑄造輔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