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2010
要聞港聞
兩岸國際
財經
娛樂
副刊
SUN樂園
體育
馬經
波經
社論專欄
愛心基金
昔日太陽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上一則
下一則
地監局發租務執業指引
地產代理監管局昨日發出執業通告,提醒地產代理從業員處理舊樓物業的租賃交易時,應向客戶清楚解釋有關風險,並提醒從業員須就其處理的物業進行土地查冊,並查閱物業是否有拆卸或改動令,如有則須查核有關命令是否已獲遵從,並如實告知其客戶。至於在租賃中代表業主行事的從業員,則應告知業主客戶,他們有責任維修物業和保持其結構良好。
要聞港聞
兩岸國際
財經
娛樂
副刊
SUN樂園
體育
馬經
波經
社論專欄
愛心基金
新聞總覽
返回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