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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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申凍洪良十億

本文重點
去年十二月底才上市的洪良國際(00946),本周二被證監會飭令停牌。證監現呈請高院,指洪良國際曾發放虛假、具誤導性或不完整的資料,要求高院下令禁止洪良國際及旗下四家附屬轉走或處置9.974億元在港資產。證監會另要求高院下令委任合適的接管人,接管及接收洪良國際在首次公開招股集資所得9.974億元。證監昨拒絕透露是否已向法院取得上述命令。

指涉失實誤導

證監在呈請法院的令狀中指,洪良國際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內的多項條例,當中主要指洪良國際在重要事項上,在知情或疏忽的情況下提供虛假失實的資料。呈請令狀中雖未有提及失實資料具體所指,但不排除與洪良去年招股文件內的帳目有關。

洪良國際旗下的四家全資附屬(躍金國際、其峰投資、菱發國際以及鞍佳有限公司),亦被指直接或間接參與洪良國際發放虛假資料。

證監亦要求洪良披露公司每項超過5萬元資產的有關資料,包括價值、所在、及存放的銀行及有關帳戶資料等。據證監會的呈請令狀顯示,洪良國際在東亞銀行其中一戶口中,直至二月二十七日的結餘約為8.61億元。

證監會又指明,在其向法院所申請的命令下,洪良及該四家附屬公司仍可動用不超出10萬元的合理款額,來用於訴訟上。證監會且同意洪良等在有需要時,書面提出提高上述10萬元上限。

證監會又指明所申請的法庭命令,不會阻礙任何銀行在未獲知會有關命令前,就任何財務安排行使抵銷的權利。

洪良國際在福州成立,主力布料製造,與品牌Kappa、李寧等合作,在○八年更成功收購MXN品牌。洪良國際去年十二月在港上市,集資後扣除上市開支的淨額約9.974億元,上市保薦人為兆豐資本(亞洲)。洪良上市僅僅三個月,即在本周二遭證監會罕有地飭令停牌。

洪良國際停牌前收報2.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