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港交所(00388)○九年上市委員會報告指出,上市委員會今年的工作重點包括檢討現行物業估值及有關交易前研究的規定。港交所上市科○九年並將4宗可能涉及嚴重違反《上市規則》的個案轉介予監管機構。
報告指出,去年七月港交所與證監會曾就現行物業估值規定諮詢市場意見。上市科亦檢討了有關規定,考慮到規定可能過分繁重,但有關資訊卻未必對投資者有太大用處。但證監會建議應採取更整全的方法,同時檢討《公司條例》及《上市規則》有關物業估值的規定。
上市科與上市委員會將與證監會合作檢討及處理有關現行物業估值規定的事宜。
交易前研究規定再議
有關交易前研究的規定,現行《上市規則》主要針對盈利預測,未來檢討旨在平衡機構投資者及散戶的資訊差距,檢討將會與證監會合作。
上市委員會亦將會研究以內地市場為對象而發出的上市指引。為了提高香港作為債務上市地的競爭力,亦將會檢討債務上市機制。去年委員會已審議了有關《上市規則》修訂的非主要建議,以簡化專業債務上市程序。由於利息收入的稅項處理可能有礙債務市場的發展,故這問題會在適當時候向政府提出。
有關反收購行動,有市場人士曾指港交所使用該定義的情況不清晰,要求提供更明確的指引。經檢討後顯示,港交所現行規定很接近類似司法權區的有關規則。
再者,部分借殼上市所涉及的問題,已透過上市科改變其審閱方法得以處理,如提高交易的披露標準,及向公司董事作出查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