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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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芯求和台積電變股東

中芯國際(00981)與台積電的「恩怨情仇」最終以戲劇性結局收場。中芯創辦人張汝京早上宣布辭去公司所有職務,集團下午公布與台積電就所有訴訟達成和解協議,賠款2億美元(約15.6億港元)兼發新股及認股權證予台積電,令這家全球最大的晶圓生產商有機持有中芯10%股權,取代上實集團成為第二大股東。分析員認為,中芯不明朗因素清除,加上引入台積電做股東,今日復牌股價料上升。

台積電持股可達一成

昨早中芯宣布張汝京因追求個人興趣,已辭任執行董事、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及授權代表的職務;華虹集團前首席執行官王寧國將出任中芯執行董事、總裁兼首席執行官;董事會主席江上舟將任公司的授權代表,但公告未有公布何時復牌。然而,市場已傳出中芯與台積電達成和解協議。

至收市後,中芯終宣布與台積電就加州訴訟及北京訴訟達成和解協議,當中中芯向台積電賠償2億美元(執行時先付1,500萬美元,餘額分四期支付)。

此外,還向對方授出17.89億股新股,另加一批認股權證,台積電可於三年內以每股1.3元認購6.95億股中芯的新股,令台積電最終可持有中芯10%權益,取代上實集團成為第二大股東,持股僅次於14.88%的大唐電信。

上實無意減持中芯

中芯表示,發股及認股權證協議須取得政府及聯交所批准。台積電表明,不會派員入主中芯的董事局,亦不會參與中芯的日常運作。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說,很高興能順利解決與中芯在美國及北京正在進行的所有訴訟,同時充分保護台積電珍貴的營業秘密與技術。他相信,和解協議符合台積電及所有股東的最大利益。中芯亦歡迎台積電成為一名新股東。上實集團表示,一直視中芯為長線投資,未來無意增減持中芯的權益。

能與台積電達和解協議當然是好事,但更重要的是中芯在保密限制下,可根據不提出起訴的契諾沿用涉及加州訴訟的商業秘密及技術,即表示中芯向客戶提供的芯片代工服務不會受影響。有分析員指,訴訟所涉及的商業秘密及技術的估值數以10億美元計,與中芯賠償的2億美元及股份價值比較,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加上不排除台積電日後與中芯於多方面可產生協同效應,今次的結局對中芯屬正面,相信今日復牌有望做好。

中芯與台積電和解主要條文

(1)雙方解除所有已經或可能已經訴諸的訴訟。

(2)終止中芯根據前份和解協議餘下約4,000萬美元的付款責任。

(3)中芯向台積電支付2億美元。

(4)中芯向台積電授出17.89億股中芯股份。

(5)中芯向台積電授出認股權證,後者可以每 股1.3元認購最多6.95億股中芯股份。

中芯與台積電多年恩怨

03年 台積電於美國狀告中芯侵害其專利權及竊取商業秘密。

05年1月中芯宣布以1.75億美元的代價,與台積電達成訴訟和解協議。

06年8月 台積電再次在美國加州法院入稟控告中芯,指其並未有遵守之前的和解協議。翌月中芯反訴台積電違反和解協定,並要求對方作出賠償。

07年5月 台積電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中芯製造或分銷特定的0.3微米或以下的邏輯技術產品。

07年9月 美國加州阿拉米達郡高級法院,拒絕台積電提出臨時禁制令。

09年11月4日 報道指加州法院裁定,台積電控告中芯違反協定,非法取用其商業機密之訴訟獲勝訴。

09年11月10日 中芯與台積電達成和解協議,向對方支付2億美元及發股與可換股權證(最多可持有10%)。張汝京辭去中芯所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