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耀揚涉在北京吸毒,在行李中搜出1.15克大麻,尿檢後證實對大麻呈陽性反應。不過,他藏有的大麻不超過10克,故刑罰不會重。根據內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非法持有鴉片200克以下、持有海洛英或甲基苯丙胺10克、持有小量其他毒品、吸食或注射毒品,刑罰為拘留10至15日,最高罰款2,000元人民幣(約2,500港元)。若情況較輕可判處拘留5日或以下,罰款500元人民幣(約625港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