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勝訴獲賠12萬

內地女星范冰冰早前就與王學圻之不實緋聞被炒作,控告內地媒體。據知案件昨日審判,法院判該報道侵權,判令有關媒體需刊致歉聲明,以及賠償冰冰精神損失費12萬元。另外,冰冰日前向法院提出控告兩個廣告商,指該兩個廣告商於合約期滿後,仍使用她的肖像進行商業宣傳,要求停止侵權及賠償450萬元人民幣,有指法院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