栢芝撞傷阿伯罰$2,500

張栢芝於今年3月30日接載長子Lucas上學期間,在舂坎角道與赤柱峽道交界連切兩次雙白線爬頭,兩分鐘後在迴旋處撞倒一名食環署男工,令對方左腿骨及3根肋骨骨折,被控兩項不小心駕駛罪,案件昨日在東區法院審訊。身在內地開工的栢芝沒有應訊,委派律師到庭認罪並親撰求情信,最終被判罰款2,500元,即時由律師付款。

事後,栢芝透過經理人公司老闆余毓興表示,因不想受傷的老伯伯再上庭而認罪,問到會否覺得罰款未必可以幫到受傷的老伯伯,余毓興表示若老伯伯有需要,栢芝願意協助。

案件編號:ESS 33439-40/2011

被控兩項不小心駕駛罪的張栢芝,昨日委派律師上庭認罪,罰款2,500元。(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