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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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嫂入稟追討四萬租金

慈善伶王新馬師曾鄧永祥遺孀洪金梅(祥嫂)位於元朗「加州豪園」B期莎文杜徑的物業,以每月二萬元租金租予一名新租客,並簽訂兩年租約,規定每個月首七日內交租,否則祥嫂有權收樓,惟該租客自今年四月起已沒有交租,祥嫂遂於上月26日發律師信追租,但未被理會,故她再於本月10日發信收樓,但該租客仍佔用單位,故祥嫂入稟法院追討兩個月、共四萬元租金。

案件編號:DCCJ 196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