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2/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何東舜銘發律師信 向老婆追數千萬珠寶

十姑娘何婉琪女兒麥慧貞(Anita)表示於本月十一日收到Michael發出的律師信,要她在明年一月底前搬出堅尼地道30號的現居:「呢度係媽咪買畀我,佢話過畀我住過世,冇話過唔畀我住。我透過律師查屋契,先知陳復生兩夫婦持有,間屋釘咗契。」

接着,陳復生說於十一月初收到Michael的律師信,獲告知和對方組成的基金會於同月十八日開會,她說感到奇怪的是,基金會組成至今,從無開過任何會議:「其中一個議程,係將三隻戒指捐畀基金會。十月中同十姑娘食飯時嗰陣,佢從來都冇提過。」

Anita此時補充,三隻戒指是於九十年代初,跟母親到英國的Graff購買四隻包括圓形及梨形等不同款式的戒指,當時十姑娘說是買給新抱及女兒:「每一隻有十卡,依家每隻市值千幾萬。Michael揀咗圓形,我揀咗Oval(橢圓)形。」直至02年,因Michael欠債,十姑娘把其中三隻戒指做抵押:「當時Michael欠咗好多錢,要十姑娘去帳房(澳娛)借錢,Michael舅父(何鴻燊)話要十姑娘以三隻戒指做抵押,直至04、05年先還清債,戒指亦退還,當時十姑娘都話:『心願都係想畀番戒指佢哋(子女新抱)。』喺02年至05年期間,因為分紅要嚟還債,呢段期間係冇分紅攞。」

現在保管三隻戒指的陳復生透露出席上月十八日的會議時,Michael、律師及一位長輩委員均列席,會上她主動請辭:「唔想同情心同正義感被利用,發生好多不可解釋嘅事,好擔心會影響自己聲譽。喺會上我話只要見到十姑娘親口叫我咁做,同埋見到十姑娘嘅Medical Report,我隨時可以交戒指出嚟。但係咪十姑娘嘅意願?我結婚廿年,一直都聽十姑娘話兩個女可以隨時住嗰間屋,從來冇話要佢哋搬,呢個係親人,點解突然要佢搬?」

陳復生更指Michael於本月九日寄出律師信,限於五日內交出三隻戒指給基金會,但於十四日才收到信件:「Anita喺十八號發信要我七日內交還戒指。我作為中間人,如果畀是但一方都唔可以,律師話如果有人入稟,最終戒指係由法庭保管,到打官司時要十姑娘出庭作證。」她續說有人放料令離婚一事曝光,並澄清是以對方有不合理行為作申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