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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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充分可報警
對於陳復生指十姑娘失去聯絡,律師黃國桐說:「可以報警!不過如果報案人唔係同失蹤人士同住,警方有可能會唔受理!除非報案人有合理原因,例如要追討遺產,咁就可以透過律師向警方要求追查失蹤人士嘅出入境記錄,或者生死註冊署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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