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洲四十七歲男子格拉納塔被控於二○一二年,禁錮一名二十一歲荷蘭籍女遊客在墨爾本一間酒店房長達六周,期間多次強姦及虐打她,並在她額頭刻上十字符號令對方毀容。格拉納塔周一被判十四項罪名成立,入獄十七年。

格拉納塔強姦及虐打女受害人,最終接受法律制裁。(互聯網圖片)

事發時,格拉納塔的時任女友結識雙性戀的受害人,兩女於吸毒後發生性關係。格拉納塔知道後大感憤怒,將女遊客禁錮酒店房內,並威脅殺死她,期間用棍、吸塵機、電筒攻擊她,其女友亦有份參與攻擊。格拉納塔用刀在女遊客額頭上刻上十字符號,意為死亡印記,並宣示主權。

六周後,受害人趁格拉納塔睡覺時用刀刺他,並企圖自殺,格拉納塔及女友報警求助揭發事件。法官形容格拉納塔的行為極為卑鄙,令受害人非常痛苦及受盡侮辱。格拉納塔的女友年初承認兩項控罪,因而避過牢獄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