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西發改委前副主任廖小波被控收受賄賂三千多萬元,昨日被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罪成,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將依法沒收上繳國庫。據悉,廖小波當庭表示要上訴。

廖小波家裏檢出大量現鈔。(互聯網圖片)

寓所起八百萬現鈔

判決書指廖○六年至一三年間,利用擔任廣西交通廳副廳長、廣西發改委副主任的職務便利,在項目審批、談判過程中,為他人謀取不當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三千二百多萬元人民幣、四十多萬港元和三十四萬美元。

據稱,廖相當節儉,不抽煙不貪杯。他斂下的巨額賄款,除買入八套住宅外,有的存銀行,有的堆放家中。當局從他家搜出八百萬元人民幣現金和各種購物卡,令辦案人員驚呼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