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疆三名暴徒殺死清真寺大毛拉(教長)的案件,前日在新疆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一審並宣判,被告艾尼.艾山、努爾買買提.阿比迪力米提,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及故意殺人罪成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另一被告判無期徒刑

而另一被告阿塔吾拉.吐遜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成,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指,艾尼.艾山組織、糾集努爾買買提.阿比迪力米提等多人,進行非法宗教活動,以錄音及視頻灌輸暴力恐怖、宗教極端思想,形成恐怖組織,並制訂組織紀律及分工,對成員進行暴恐體能訓練,預謀殺害愛國宗教人士。

三名被告於七月三十日,聯同兩名在拘捕過程中被擊斃的暴徒,在喀什市艾提尕爾清真寺門前,殺害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副會長、清真寺伊瑪目居瑪.塔伊爾大毛拉,並導致該清真寺的麥姓司機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