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山西省委門口發生爆炸案,釀成一死十七人傷。四十一歲的被告豐志均,上周五在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判死刑,豐志均當庭表示不上訴。事發於去年十一月六日凌晨,豐在山西省委門前安放了多枚炸彈引爆,豐在庭審中承認犯案,並稱自己蓄意製造爆炸是為報復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