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城管執法局蘿崗分局日前完成一項政府採購,花費五十六萬元外聘保安公司負責拆除違建物行動的安保工作。事件惹來輿論狠批,當局解釋,這是針對近半年來在拆違過程中屢生暴力抗法而採取的相應對策,又指外聘保安並非幫城管助威或打架,更不會直接參與執法。

高亞洲(評論員)

如果從一開始就把被拆遷者視為不可說服的刁民,還要花錢買來外援來做安保,只會讓對立情緒變得更加不可控制。

荊楚網

田智星(網 民)

保安即使不動手,也將群眾置於不利位置,雖不存在直接暴力,但是否有點間接暴力的性質呢?

東北新聞網

李朝暉(評論員)

不能不令人擔憂,這種輔助性執法的安保能否真正起到保安的作用?特別是城管執法受質疑時,這種安保會否變成幫兇?

長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