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江蘇新沂市合溝鎮界溝村劉姓男子,因兩名分別是村黨支部書記和新沂市政府官員的兒子,多次被同村村民石姓夫婦舉報有違法行為,劉遂買兇殺害舉報人夫婦。該案前日在徐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法庭認定劉與殺手共同犯罪,擇日宣判。

檢方起訴書透露,六十八歲的劉桂余與被害石姓夫婦是界溝村村民,劉有四名兒子,三兒為新沂市某單位幹部,四兒為界溝村村支書。石某夫婦多次舉報劉兩個兒子違法,令劉及家人不滿。

同村夫婦被毆斃

劉四月初認識欠其兒子賭債、家住山東省郯城縣的男子孫四友後,以免除賭債及給予好處為酬,要孫殺害石姓夫婦。孫供述,他們計劃四種殺人方法,包括硫酸澆頭頂、扔到鍋爐煉油,以及製造車禍或裝到黑皮口袋扔到荒郊野外。

四月十四日,練過武術的孫潛入石某夫婦家中,以掌劈頸部打昏兩人,再用鋼筋猛擊頭部、頸部,致兩人當場死亡。劉事後給孫四千元,五月六日,孫、劉先後被捕。

庭審中公訴機關認為,劉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建議判兩被告死刑。孫亦承認殺人,但指是受劉指使。劉則辯稱孫殺人與他無關,他沒指使殺人。法庭最終認定兩人共同犯罪,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