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王姓華裔婦人帶着五件衣服,到百貨公司要求退貨,卻因其中兩件在自己手袋內的衣服無收據,被百貨公司職員要求繳納約三千九百港元罰款。王堅持自己被冤枉拒交,百貨公司報警,王被控偷竊罪,下月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