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富二代李宗瑞涉迷姦多名女星案,其中十二名受害人針對李涉偷拍性愛片段及性侵行為,提出共七千五百萬元新台幣(約一千九百萬港元)民事索償,李否認性侵,只承認偷拍,僅願向每名受害人賠償二十萬新台幣(約五萬港元)。受害人賠償額及案件涉刑事部分宣判於九月三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