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買女嬰欲換親兒判囚

【本報訊】福建福州黃姓女子前年與有婦之夫同居並誕下兒子,及後以三萬三千元賣給一對夫婦。黃女事後後悔,到廣東中山買了一名女嬰,欲與買家換回兒子,但遭拒絕,黃遂再出售女嬰。警方其後拘捕黃並救出兩名嬰兒,法院日前以拐賣兒童罪判黃入獄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