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維族漢劫機判刑

  • 【本報訊】今年六月的新疆和田劫機案,和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一審宣判,四名維族被告被控以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劫持航空器罪,以及爆炸罪等,其中三人被判死刑,另一人判無期徒刑。事件中有六名劫機犯被捕,其中兩名歹徒在制服過程中受傷,送醫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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