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警:販嬰是好事

陝西寶雞市一名女子遇人不淑,去年未婚產子,因無法找到生父,她的家人將男嬰送予他人撫養。女子終日思念,遂踏千里路尋兒。期間發現兒子並非送到上海,乃是被轉賣到湖南懷化。她趕赴當地找尋,豈料被收養者家屬毆打,並要求二百多萬元賠償金。女子報案求助,警方竟說民間買賣是好事,不予受理。

三十歲的李悅前年戀上一名五十多歲男子,當她懷孕九個月時,發現男友已有八名兒女,她大受打擊。去年九月,李悅產下私生子,加上生父失蹤,家人找來中間人張某,把孩子送到上海給人收養,張給李家兩萬元。

李悅難抵思念之情,不顧家人反對踏上尋子之路,年多來訪遍滬、浙、湘三地。期間,李發現張某身在浙江,更將其子帶到湖南懷化偏遠山區,以二萬八千多元轉賣給已有一女的向姓夫婦。

李趕到湖南懷化市辰溪縣黃溪口鎮,找到向姓夫婦,不料遭對方家屬毆打,並向她索取包括撫養費、生活費、精神損失費等合共二百三十二萬元賠償金,又拒絕她見親生子。

打拐辦允徹查

無法可施下,李到公安局報案求助,當局一度立案,但後來以「不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撤銷案件,指張某只為撮合兩戶人家的心願,純為一宗民間買賣,實為好事。李悅對親兒被騙走卻被警方定為好事,幾度情緒失控。

內地律師稱,張某確實存在欺騙行為,而拐騙未滿十四歲的兒童,買方必須無條件將孩子歸還。另有律師表示,願意幫助李悅提出免費法律援助。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得悉此事後,表示將核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