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被求刑30年

【駐台記者張孝義報道】轟動台灣的淫照風波男主角、富二代李宗瑞,涉嫌迷姦及偷拍多名女子案有新進展,台北地檢署經三個月調查後,昨日完成偵查,李涉嫌性侵二十八名女子及偷拍性交過程,被依強制性交等四十五條罪起訴,並求刑三十年。倘依一罪一罰計算,李可被判囚二百零九年。台灣傳媒早前報道,受害女子不乏女藝人和名模。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昨表示,李自○九年八月起流連台北市信義區的酒吧,藉機認識多名受害女子,期間以安眠藥摻入香檳或礦泉水騙對方喝下,至女子不省人事後帶返住處性侵,並用攝影機及手提電話偷拍性交過程。

檢方稱李涉性侵二十八名女子,其中六人被落藥迷姦、十二人反抗無果被姦,還有十人酒醉時遭性侵及偷拍。檢方指另有四名女子自願與李性交時被偷拍。起訴書無提及受害人身份。檢方依十二條強制性交罪求刑七十二年、六條加重強制性交罪(使用藥劑手段性侵他人)求刑六十年、十條乘機性交罪求刑六十年,及十七條妨害秘密罪求刑十七年。倘依一罪一罰計算,李可被判監二百零九年。惟受限於有期徒刑法定上限,檢方向法院求刑三十年。

檢方指道德觀淪喪

檢方指二十七歲的李宗瑞始終否認犯案,飾詞狡辯,以輕蔑語氣評價受害人,毫無悔意,顯示其價值觀錯亂、道德觀淪喪。而李事後偷拍受害人當成戰利品蒐藏以滿足獸慾,更是令人髮指。目前檢方亦已就李涉服用搖頭丸向法院申請幫他戒毒。

此外,李的友人陳美蘭因涉嫌窩藏李宗瑞,已被控藏匿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