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華人超市賣海鮮有罪
美國維珍尼亞州一間連鎖華人超市因賣活海鮮,涉嫌違反野生動物法,兩名經理被當局以重罪逮捕,案件本周提堂。華人顧客商家反彈,稱「海鮮怎能不賣鮮」,認為中華飲食文化被過時法律打壓,掀起一場中西飲食文化大戰。
案件緣於一年前,維州費爾法克斯縣有動物權益分子舉報,指大中華超市違法出售海鮮。漁農部門去年三月派出探員假扮顧客,多次購買寬嘴鱸魚、巴西龜等活海產和動物,經數周調查後,正式以重罪拘捕兩名超市經理。當局又檢走大批海產和動物,包括寬嘴鱸魚、巴西龜、小龍蝦、牛蛙、水魚和黃鱔,指超市販賣這些活海產,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
兩經理被拘嚇呆
兩名經理被捕時嚇呆了,其中一名姓金經理表示,自己在超市任職四年,從未遇過這種事。他稱,曾對警員說自己因賣魚被捕,對方亦大感驚訝。維州將野生動物定義為非家畜動物,雖然大中華超市售賣的並非瀕危動物,但許多都屬野生動物。漁農官員稱,當野生動物被商業化後,其數量會不斷減少,又列舉象牙和鯨魚作例子。
哪有龍蝦不賣活
但金經理指,他們所賣的動物都是飼養而來,並非取自森林或河流,他稱將抗爭到底,又希望推動修改維州的野生動物法。辯方律師亦指,販賣飼養的海產並無問題:「華人喜歡吃黃鱔,這是他們飲食文化的一部分,就如俄羅斯人喜歡吃魚子醬。」
大中華超市位於馬里蘭州分店的員工亦表示,「海產本來就是賣新鮮的,哪有龍蝦不是賣活的?」案件將於本周提堂,因大中華超市是華盛頓地區的大型連鎖超市之一,案件將為賣活海鮮是否違法立下先例,或對其他零售商造成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