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檢察院 起訴賴昌星

【本報訊】 內地官方傳媒公布,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已因涉嫌走私、行賄罪被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開審日期未知。

去年七月二十三日,潛逃加拿大長達十二年的賴昌星被遣返中國後,廈門海關緝私局依法執行逮捕。去年十二月底,廈門海關緝私局和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消息稱,賴昌星涉及的走私、行賄犯罪案已完成調查。

當局認定賴昌星於九六年至九九年間,在廈門關區大肆走私香煙、汽車、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種設備及其他貨物,賴本人或指使他人向數十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涉案金額巨大,賴昌星供認不諱。據知全案涉及金額超過五百億元人民幣,逃稅金額逾三百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