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債主追警局欠款捱打:不配有人權

黑龍江肇源縣公安局被揭拖欠某公司二百多萬元工程款,三年不還。債主梁華上訪反遭扣留,爭執時又被公安打傷,身上多處受傷,還被指不配有人權。記者致電縣公安局時,被告知未經市局同意,不能接受採訪。三日後,地方媒體大慶網稱梁華闖進辦公室構成妨礙公務罪。

曹宏偉(網民)

大慶網竟然美其名曰:此乃摩擦一事。用謊言來證明謊言,結果當然還是謊言。警察賴帳的真相複雜不可怕,可怕的是媒體報道的不真實。公眾不禁要問,究竟是誰在說謊?

光明網

殷國安(評論員)

不配有人權這句話可見這個治安大隊負責人的無知。他根本不知道人權沒有甚麼資格和條件的前提。人權就是作為人的基本權利,前提只有一個,就是人,此外沒有第二個條件。

《新京報》

叢曉波(評論員)

公安機關以此對梁華等人採取強制措施,看不到一點公信,完全是一種權力的蠻橫和自大。假如梁華所言屬實,執法人員的這種行為,折射出心理扭曲和變態。國家公權掌握在如此暴徒手中,是何等悲哀。

中國江西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