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富妻漢10理由提離婚

新加坡一男子與富家女結婚未滿三年,就以十大怪理由提出離婚:包括被迫遵從岳父指定的日期結婚及被迫安排到其公司任董事。該男子又稱自己被迫和妻子家人聊天、深夜看連續劇、吃不喜歡的東西,甚至被妻當司機及負責所有家務等。法官終以離婚理由太瑣碎,且認為兩人婚姻還未到無藥可救,故拒讓他們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