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擬實施新專利法

【綜合外電報道】美國正檢討沿用近六十年的專利制度,國會參議院前日大比數通過法案,將現行首名發明者可獲專利的制度,改為首名提出申請的發明者可獲專利,法案會送交眾議院審議。

參議院昨以九十五票贊成、五票反對,通過上述法案。除以上修訂外,法案內容亦讓專利辦公室在運用基金上有更大自主權。

被批評明益大財團

美國現行的專利制度在一九五二年立法,被指未能追得上科技競爭發展。大型科技公司及藥廠歡迎修訂,認為可提升美國競爭能力,日後亦易於處理有關專利權糾紛;但有小型公司及發明家認為修訂只對大財團有利。

在○九年,中國發出的專利數量已趕上美國,美國國會議員甚表關注,盼通過修改專利制度以迎接全球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