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下井制度被轟一紙空文

領導下井制度被轟一紙空文

【本報訊】國家安監總局七月出台規定,礦方領導須帶班下井,但至昨晚的禹州礦難中,死者及被困者中有否礦方領導仍未知悉。與此同時,當局前日下發新規定,領導下井制度擴大至各種礦山企業,違者輕則罰款三萬元,重則沒收全年八成收入,網民質疑又是一紙空文。

智利銅礦坍方事故中,最後升井的是礦工領班。此前智利政府曾表示,領導理應殿後,「就好像船長必須最後一個離船」。中國早前亦出台同樣規定,要求每班礦工須由領導帶領下井,但廣西河池市環江縣隨即傳出,有煤礦藉詞提拔七名礦長助理,作為領導替死鬼,遭安監總局點名批評。

上周三,廣西南寧有兩名礦方管理人員,到停產礦井查看時不幸窒息身亡。雖有網民認為,當局規定終可落實,但人命寶貴,認為杜絕礦難應從硬件設施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