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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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店罰稅逾三千萬

【本報訊】湖南長沙一名水果批發店主,早前收到三千多萬元巨額稅務罰單,當局指他一年半營業額有三億七千多萬元,應繳千多萬元稅,加上罰款合交三千多萬元。店主稱,若營業額逾三億七千萬元,即一日需賣三十車李子。區稅務局長堅稱無問題,並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透露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