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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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壹傳媒前女職員涉色誘勒索兩軍人

【駐台記者張偉御報道】台灣壹傳媒一名前女職員,二○○八年先後色誘兩名軍人,然後藉詞懷孕和遭性侵犯勒索,甚至誣告對方恐嚇;台北地檢署經兩年調查後,昨日起訴她詐欺未遂、誣告等罪名。

佯稱懷孕及遭性侵犯

涉案女子馬詠欣,原名馬郁雅,廿五歲,曾在台灣壹傳媒「動新聞」製作部門任職。台北地檢署的起訴書指出,她於○八年與一名朱姓軍官發生性關係,之後向朱佯稱她已懷孕,因在香港上班,需港幣二萬元作流產手術,要求朱出面解決。同年,她又涉嫌與另一名陳姓軍官發生性關係,之後她控告陳性侵犯,甚至誣告對方恐嚇。

馬詠欣又對外宣稱是壹傳媒員工,受老闆黎智英賞識,可以左右集團媒體新聞處理。台灣軍方曾向台壹傳媒查詢,獲悉該名女職員於○八年中受聘,只工作了十天,即以個人理由離職。

檢方兩罪各求刑兩年半

檢察官指馬詠欣大學畢業,具有傳媒界工作經驗,卻多次謊稱遭危害,浪費司法資源,對她所涉兩罪向法院請求均各判二年半。